抑制电源电磁干扰时需要使用固定电容器新规的细则

2022-05-24  来自: 鹤壁市瑞普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35

      不可使用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新规细则,这些电容器和电阻器-电容器组件将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并跨接到电源线,且电源线之间的电压不超过500V直流或交流使用值,或任一电源线与地之间的电压不超过250V直流或交流使用值,频率不超过100Hz。于近日修订了CQC11-471112-2015《不可使用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稳定认证规则》。

一、涉及的认证产品

不可使用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申请类别产品小类。

二、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了依据标准,IEC60384-14:2013+AMD1:2016代替IEC60384-14:2013。

2、依据标准变更为IEC60384-14:2013+AMD1:2016标准时,修订标准附录H、附录I的主送样品数量的要求。

3、适用范围中,电源线之间的电压要求修改为“电源线之间的电压不超过直流1500V或交流使用值1000V”。

CQC产品一处已经开始使用修订后的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一处工程师联络。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连接电源的不可使用干扰电容器的各项试验。有关设备规范也可以规定应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电容器的其他电路位置。本标准也适用于在一个外壳内装有两个或多个电容器的组合电容器。本标准也适用于电阻器-电容器的串联组件,但组合件的等效串联电阻应不超过1kΩ。

本标准也适用于电阻器-电容器的并阻组件,但此电阻器是作为电容器的放电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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