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产品灰分试验方法

2016-08-08  来自: 鹤壁市瑞普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960

【实验原理】

灰分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试样被灼烧后,所剩残留物经煅烧所得的无机物,以质量百分数表示。

灰分对于不同的油品有着不同的概念,对于基础油或不含金属盐类添加剂的油品来说,灰分可用于判断油品的精制深度,越少越好,对于加油金属盐类添加剂的油品(新油),灰分就可以作为定量控制添加剂加入量的手段,这时的灰分在指标意义上不是越少越好,而是应不低于某个值或范围。

用无灰滤纸作引火芯,点燃放在一个适当容器中的试样,使其燃烧到只剩下灰分和残留的碳。碳质残留物再在775℃高温炉中加热转化为成灰分,然后冷却并称重。

【实验仪器与试剂】

1. RP-508灰分试验器

2. 材料与药品

直径9厘米的定量滤纸、1:4的盐酸水溶液、待测试样。

【实验步骤】

1. 将已经恒重的坩埚称量准确到0.1g,并以同样的准确度称入试样。所取试样量的多少依试样灰分含量的大小而定,以所取试样能足以生成20mg的灰分为限,不要超过100g。  

如果试样较多,一个坩埚盛不下时,需分两次燃烧试样,这时可用一个合适的试样容器,从其初始的重量与后来重量之差来求得试样用量。

注:根据情况,一般可取25g试样装在50ml得坩埚内进行实验。但对实验结果有争议时,应按上述的试样重量进行试样。

2. 用一张定量滤纸折叠成两折,卷成圆锥状,用剪刀把距顶.端5~10毫米之顶.端部分剪去,放入坩埚内。把卷成圆锥状的滤纸(引火芯)安稳地立插在坩埚内的油中,将大部分试样表面盖住。

3. 测定含水的试样时,将装有试样和引火芯的坩埚放置电热板上,缓慢加热,让水慢慢蒸发,直到浸透试样的滤纸可以燃着为止。

引火芯浸透试样后,点火燃烧。试样的燃烧应进行到获得干性炭化残渣使为止。燃烧时,火焰高度维持在10厘米左右。

对粘稠的或含蜡的试样,一边燃烧一边在电炉上加热。燃烧开始后,调整加热,使试样不会溅出,亦不从坩埚边缘溢出。

4. 试样燃烧之后,将盛有残渣的坩埚移入加热到775±25℃的高温炉中(应注意防止突然爆炸、冲出。可能时,可把坩埚先移入炉中,或于温度较低时移入炉中,其后才升到775±25℃),在此温度下加热,直到残渣完.全成为灰烬(一般保持1.5~2.0小时)。

5. 残渣成灰后,将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3分钟,然后在干燥器内冷却为室温后进行称量,称准到0.001克。再移入温炉中煅烧20~30分钟。重复进行煅烧、冷却及称量,直到连续两次称量间的差数不大于0.0005克为止。

【数据处理】

1. 试样的灰分X(%)按下式计算:

灰分试验器

2. 报告

取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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